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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闻 水污染的起因、危害及水质评价指标水污染的起因、危害及水质评价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需要进行污水处理后才能使用。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对水域功能进行了分类,依据地表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Ⅰ、Ⅱ、Ⅲ、Ⅳ、Ⅴ类。 对排入Ⅲ类水域和二类海域的污水处理执行一级标准; 对排入Ⅳ、Ⅴ类水域和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对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东莞粤绿环保公司近20年来专业致力于各类污水治理、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以保护环境为己任。涉及的行业有阳极氧化废水、蚀刻废水、涂装废水、研磨废水、印染废水,养殖废水、医疗废水、陶瓷废水,高盐废水,食品废水、voc有机废气处理及以上污染设施,环保设备。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