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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闻 东莞推进三大重点区域环境执法,一周查封11家企业工厂偷设暗管将废水直接排入市政下水道,执法人员掌握工厂违法情况后现场查封生产设备。据悉,5月13日,围绕国考断面达标和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海心沙片区、茅洲河流域和石马河流域,启动了环境综合执法专项联合行动。6月13日到6月19日,执法行动进行的第六周,共查封11家环境违法企业。 6月19日,环境执法人员对长安镇锦厦社区一龙路东莞市建泰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这家五金厂主要生产表壳,其车间研磨和超声波清洗机产生的废水,通过收集管道进入地下收集池。 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些废水必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该企业在废水收集池下暗埋了一条管道,将收集池与城市下水管道连接,当废水收集池中的水位高于暗管时,废水就通过暗管排入城市下水管道。 执法人员介绍,对这家表壳厂进行例行检查时,查看废水收集池,没有发现异常。在追踪检查后,终于找到了偷排废水的暗管。长安生态环境分局已对排入城市下水管道的废水进行了采集水样送检,对表壳厂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现场对相关设备进行查封。 据了解,这家五金厂偷排废水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东莞进行交叉执法发现的,并交由长安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立案调查。从6月18日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深莞茅洲河流域2019年联合交叉执法“百日行动”专项执法,查获这家表壳厂偷排废水就是本次联合交叉执法的成果之一。 该工厂未完成环保验收手续,已投入生产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将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将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符合相关条件,市生态环境局还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处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此外,6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麻涌镇黎滘村广深高速公路旁的东莞利仁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钢化玻璃加工,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生产车间内清洗、磨边、钻孔等工序产生的废水在车间集水池收集后,经过管道流入雨水管道,经雨水管道排出厂外进入内河涌。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依法对工厂相关设备进行现场查封,监测工作人员于该公司废水直排口取样检测。 该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符合相关条件,市生态环境局还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处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据了解,6月13日到6月19日,我市三大区域(茅洲河流域、石马河流域、海心沙片区)专项行动共出动市镇两级监管执法人员1999人次,共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697家次,发现散乱污企业142家。 其中,执法人员夜间检查出动59人次,检查企业25家次;节假日执法检查出动153人次,检查企业57家次。检查中共发现问题企业290家,已现场查封11家。市生态环境局已发出行政命令19份,行政处罚告知书21份。 专项行动第6周,一批偷排、直排生产废水废气的企业被查封,对符合行政拘留的案件,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相关标签:东莞废气处理、废水处理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