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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闻 哪些属于“散乱污”企业“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安全、消防隐患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工商、环保、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消防、电力等手续不全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小炼油、玻璃制造、纺织印染、合成纤维制造、印刷、表面涂装、家具、制鞋、汽修、餐饮、食品加工、石材加工、废品回收加工、人造板制造、电子元件制造、酸洗磷化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涉及使用涂料、油漆、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小型企业或加工点。 相关标签:东莞废气处理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