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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要闻 环评公司对喷漆废气处理的要求
喷涂工序包括喷涂、流平和烘干,每个工序均有VOC排放。某汽车喷涂金属车间底色漆,在喷漆室、流平室及烘干室的VOC产生量分别为60% 、35%、5%,罩光漆在3个工序的产生量分别为50%、20%和30% 。喷漆室或喷涂工序主要污染物为VOC和漆雾(颗粒物),流平和烘干工序主要污染物为VOC。漆雾颗粒微小(绝大部分在10μm以下)、黏度大、易黏附在物质表面,净化有机废气之前必须去除漆雾,然后再进一步去除废气中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
净化处理方法, 目前比较广泛使用的有液体吸收法、直接燃烧法、催化燃烧法和活性炭吸附等四种不同的方法。活性炭吸附法净化率可达95%以上, 若无再生装置, 则运行费用太高;液体吸收法净化率只有60%-80%, 这种方法实际应用存在吸收效率不高、油雾夹带现象, 一般难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而且存在着二次污染问题; 催化燃烧法净化率也可达95%, 但适合于处理高浓度、小风量且废气温度较高的有机废气, 而喷漆废气中的“ 三苯”浓度一般低于300mg/m3, 因此采用催化燃烧法处理也不合适。
大部分工厂在处理喷漆废气时采用水帘洗涤装置或颗粒炭吸附法, 水帘洗涤法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一般达不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 96中的标准。那就由环评公司出具相关的证明。颗粒炭吸附法一般未采取再生措施, 设施运行一定时间后需更换新炭。
目前国内外漆雾处理方法包括:过滤法、低温冷凝法、油吸收法、水吸收法等,较多采用的是过滤法和水吸收法。经过除雾处理后的喷涂废气和流平、烘干废气主要含有挥发性有机物,还需经一步净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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