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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示 东莞大空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8年05月24日,东莞大空包装有限公司在该公司主持召开了《东莞大空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由东莞大空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常德市双赢咨询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单位)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及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设计、建设施工情况介绍,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内容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审查了相关验收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大空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鳌峙塘基东路2号。现由于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原厂房内进行 扩建,扩建内容如下: (1)增加投资额,扩大生产规模。扩建后,项目增加投资额50万元, 产品年产量从80万个增至100万个,并增加原辅材料用量及一批生产设备; (2)使用产污较小的原材料,淘汰产污较大的原材料。项目扩建后,使用水性胶和热熔胶代替AB胶水; (3)项目新增表面处理工艺,其他工艺均不改变。 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万元,企业拟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1100m2,建筑面积3400m2,使用面积3400m2,扩建前后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不变。年加工生产包装制品、纸制品100万个。项目共有员工4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改扩建设,并于2017年12月竣工投入试生产。建设单位于2017年10月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莞大空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23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城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7〕11822号。 建设单位于2018年04月委托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办理广东省临时排污许可证,由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城分局发证,编号:44191320180000051。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本项目环境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17〕11822号中的建设内容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 洗版废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东城区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黄沙水。 (二)废气 本项目不设食堂,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丝印工序和糊盒工序。 项目在丝印工序使用的水性油墨挥发均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份为VOCs,连续排放;项目在糊盒工序使用水性胶、热溶胶粘合,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连续排放。 废气来源及处理方式见表2。 表2 废气来源及处理方式
2017年11月23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城分局审批,审批文 号:东环建〔2017〕11822号,其中要求到丝印、糊盒工序废气收集效率≥95%。 东莞市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国华检字(180316)第03号《东莞大空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验收监测报告》中可知,丝印、糊盒工序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Ⅱ时段高空排放限值,丝印、糊盒工序废气排放口废气收集效率<95%,实际上丝印、糊盒工序废气排放口废气收集效率<89.5%。 (三)噪声 做好机械设备减震及消声降噪措施等防治措施处理后达到《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中的次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由有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天那水罐、废油墨罐、废胶水罐、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手套,设立了一个专用的危废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实行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等规定合法贮存并交由危险废除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 道,引至东莞市东城区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中达到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再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东城区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的排 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板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板印刷)、柔性版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中的次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由有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天那水罐、废油墨罐、废胶水罐、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手套,设立了一个专用的危废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实行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等规定合法贮存并交由危险废除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核算结果、是否满足审批部门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2017年11月23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城分局审批,审批文 号:东环建〔2017〕11822号,其中规定了洗版废水(≤16t/a)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满足审批部门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因此,不存在工程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
六、验收结论本项目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满足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标排放,本项目已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议和要求: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各项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3、对于本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则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东莞大空包装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1日 相关标签: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