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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环评 东城环境评价/东城环境评价公司
找东莞最有信誉最有实力的东城环境评价/东城环境评价公司,首选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我们是一家立足于珠三角,在国内主要经济区从事环境保护科研和污染防治的专业机构。针对各类企业所面临的系列环保问题提供专业的综合解决方案。本机构以社会责任和客户利益为导向,实现了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资源的整合,力求与企业共创和谐的生态环境,让中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成长之道。 公司有各类科研、工程技术、管理和施工人员100余人,下设研发部、技术部、市场部、工程部、营运部、客服部、行政部、财务部等十多个部门,已为1000多家企业提供了专业的各项服务;下属企业广仁咨询机构是整合各地政府与投资企业的沟通平台,为企业提供投资顾问、招商政策、项目选址立项、前置审批、登记注册、策划咨询等各项专业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明确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强化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目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着眼点,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二)突出重点,全程监管。对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液体化工仓储及运输、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与审批、工程设计与施工、试运行、竣工环保验收等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要求。其他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如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的建设项目,其环境管理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建设单位及其所属企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应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环评单位要加强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并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环境监理单位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并对环境监理报告结论负责;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单位要全面调查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监管,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对环境风险防范提出明确要求。
(四)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涉及港区、资源开采区和城市规划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五)产业园区应认真贯彻落实我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要求,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强化环境风险评价,优化园区选址及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从区域角度防范环境风险。涉及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港区、资源开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也应强化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六)已经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点区域内的产业园区、港区、资源开采区等,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以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指导和依据,并符合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布局、结构、规模及环境风险防范等要求。 欢迎广大客户朋友来电咨询洽谈! 联系人:文经理 手机:13903031186 电 话:0769-22495270 22311852 网 站:http://www.dg-ylhb.com 电子邮箱:dgyl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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